关于沪(2017)青字不动产权第001238号不动产权证书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张大妹不慎将坐落在青浦区赵巷镇秀淳路233弄17号601室,证号为沪(2017)青字不动产权第00123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青浦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青浦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城中西路121号201室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联系人:迮惠钧 联系电话:59736023
声明人:张大妹
2018年07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