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普2010009143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范准三 瞿梦迪不慎将坐落在枣阳路891弄12号1301,证号为普2010009143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普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普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中山北路293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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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人:范准三 瞿梦迪
2018年07月30日